最近两天,封杀汤唯广告事件引人关注,其代言的护肤品广告被禁播之外,原本有份出席的名店活动最终亦告吹。传说称,汤唯最新护肤品的广告只在电视播了数天,便被电视台方面撤下,北京及上海几家电视台主管证实此事,指收到广电总局通知,要求汤唯任何形式的宣传,包括其代言的广告都不能出现。换言之,汤唯因演《色,戒》色诱全裸表现“极佳”而一举成名,随即为广告商所青睐,广电总局因顶不住媒体压力和明显的负面影响有可能导致封杀汤唯代言广告。
虽然说,汤唯遭内地全面封杀,身为《色》导演李安终于按捺不住,日前打破沉默出言力撑爱将,他亲自以中、英文版本发表声明,并以《职责所在的声明》作标题,内容指对于某项决定导致汤唯受到伤害感到失望,更指汤唯在《色》片中有极佳表现,所以会在这困难时刻中,尽一切能力去支持她。但,人们还是强烈地想知道:一个虚构的艺术形象之恶行所衍生的罪孽,却由照导演意愿行事的演员来承担是否合适?而事实上确切说,这不止是汤唯一个人的错,是整个剧组都有责任,从小说、编剧、拍摄、制作,甚至还可以说从一开始审查部门就有很大的责任。还有,为什么只封杀汤唯而不封杀李安呢?这其中是否验证了圈中人所分析因李安今年是北京奥运会的艺术顾问,李安有着稳定作用,所以李安“没事”;而制片人江志强与重要演员梁朝伟则是香港人,有关方面不希望造成太大争议,到了最后,“自己人”的汤唯也就得“一人承受”了。所以笔者觉得,有人戏称“封杀汤唯是一场权力与恶俗的合谋大戏”这话是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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