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作为一个草根上位的典型,如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堪比国内任何一个大腕明星。他从一个“北漂”开始踏上了幸福的星光大道。但是,名气就像一把双刃剑,他也开始迎来了第一波被妖魔化的狂澜。
比如说这两天众多门户网站上高挂着一条“新闻”:王宝强被爆偷窥邻居过夫妻生活。报料者称其2003年在北京怀柔影视基地附近高两河村,曾和王宝强同住一个农家院,“那是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和我爱人在过夫妻生活,无意中发现这个流氓在房顶上偷看我们……”
此君以“如果我是在捏造,恶意攻击,我和我爱人出门就让车撞死!”的毒誓来强调“偷窥”的真实性。和“偷窥邻居过夫妻生活”毗邻的,还有另一则“傻根王宝强嫖妓”的消息,咋看标题让人吃惊,细看之下,原来说的是王宝强当年演《盲井》时的剧情。又是嫖妓又是偷窥,在网络近乎漫画式的描摹中,王宝强简直就是“十恶不赦”,存人欲、灭天理。
可以预见的是,王宝强还将进一步被妖魔化,这几乎是骤得大名者很难避免的宿命。人们通常对一个“突然”成名的人不以为然,甚或生出几分莫明的反感,类似于某种毫无缘由的仇富心态。这对于自己,是一种病态,于当事人,则往往有失公允。比如王宝强,如今固然风光,但他在北影厂蹲大门口的那几年经历,别人或许善忘,但相信他自己必是刻骨铭心。舆论往往只看见成名的结果,而不愿去深究其之所以成名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确实有一夜暴红的明星,但就王宝强这一个案而言,与其说他是一夜成名,不如说他当年蹲门口的那几年经历使成名水到渠成。就像一个饿汉,吃下的前九个馒头都没有让他尝到饱的感觉,而第十个馒头解决了肚子饿的问题。
明星身份和德性确是两码事。但对明星的妖魔化和对明星的过分崇拜同样不可取。“偷窥人家过夫妻生活”,不管是真是假,在王宝强因“许三多”而暴红的时候,被当作猛料暴炒,这种“毁人不倦”的功夫凸显的是网络暴民的阴暗心理。不容乐观的是,对于刚刚在娱乐圈获得一席之地的王宝强,这一切,仅仅是个开始,但愿他面对妖魔化,真的能像许三多那样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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