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我对丁军先生的印象,还是不错的。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坦诚直率的人,不是那种不阳光搞阴谋的人。这个事件彻底澄清之后,有机会我们也许倒会合作。
还有什么关于“五洲大酒店”、“国际大酒店”的事,我问了我们的工作人员。他们告诉我,确切地说,应该是“五洲国际大酒店”。但他们打电话核查过,不论“五洲”还是“国际”,还是“五洲国际”,好像都没有造谣文提到的那个房号。此外,谁要真有心,就查酒店那个时间的入住记录好了。工作人员写声明时我正在外面开会,过后也没仔细看。所以有些措词不严密,不足为奇。
其实那个声明主要目的就是告诉公众:我对丁军根本不熟悉,更谈不上有什么私密交往。谁要是能证明我与丁军有非工作性的任何交往,就请他本人站出来作证好了!纠缠这种细节,文字游戏,太无聊了!
我要网站承担法律责任
新世纪周刊:你希望这个事件要处理到一个怎样的程度?一开始你声明要报案,但后来发布会的时候似乎口气有些松动,是否有难以为外人道的苦衷?
我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找到发帖诽谤者。但我也一定会求你所说的什么“XX网”承担传播诽谤的法律责任。
谣言可能天天会有,但不经过网站传播就不会造成对当事人的重大伤害。网站作为公共媒体,首发了对我的谣言诽谤,并向全世界传播扩散,已构成对我的名誉侵权和重大人格伤害,网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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